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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廖波将具体的创作要求以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林在山。

        报价是两首歌打包6000中华元——这个价格只是授权影视剧音乐的播放使用权。如果未来孙淳佳出专辑收录这两首歌,收益另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剧的投资不大,后期音乐制作费用被限制的很低。两首歌才6000块钱,知名的音乐人肯定不会接这样的低端活儿,所以廖波那朋友才托廖波找找圈子里的朋友看看有没有人能做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在山看了邮件里的要求后,略微有点抵触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抵触倒不是因为对方提了很多创作要求而后给的报价很低,他抵触的是让电视剧的女主角来唱主题歌,这不是糟蹋歌呢吗?

        对这边歌坛的了解还不是很广泛,林在山根本没听过这孙淳佳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真正的歌手吗?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她有唱片公司,但有些演员为了拓展事业,也会签唱片公司出唱片,这种演员兼职的歌手水平通常都很差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在山不太想给这样的人抄歌,以免毁了经典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后从网上查了一下这孙淳佳的资料,林在山才发现原来是他多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孙淳佳不是演员兼做的歌手,而是从歌手转的演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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